凡是經過加工制造,由多種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組成的具有功能、容量及能量傳遞或轉換性能的機器、容器和其他機械、成套設備等均為設備。
設備分為標準設備和非標準設備。
標準設備(包括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):是指按國家規(guī)定的產品標準批量生產的,已進入設備系列的設備;
非標準設備: 是指國家未定型,非批量生產的,由設計單位提供制造圖紙,委托承制單位或施工企業(yè)在工廠或施工現(xiàn)場制作的設備。
設備及其構成一般包括以下各項:
(1)各種設備的本體及隨設備到貨的配件、備件和附屬于設備本體制作成型的梯子、平臺、欄桿及管道等;
(2)各種計量器、儀表及自動化控制裝置、實驗室內的儀器及屬于設備本體部分的儀器、儀表等;
(3)附屬于設備本體的油類、觸媒和化學藥品等視為設備的組成部分;
(4)用于生產、生活或附屬于建筑物的水泵、鍋爐及水處理設備、電氣、通風設備等。
為完成建筑、安裝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經過工業(yè)加工的設備本體以外的零配件、附件、成品、半成品等均為材料。
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項:
(1)設備本體以外的不屬于設備配套供貨,需由施工企業(yè)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臺、梯子、欄桿、定位模板及其他金屬構件等, 以及成品、半成品形式供貨的管道、管件、閥門、法蘭等;
(2)防腐、絕熱及建筑安裝工程所需的其他的材料。